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郭聰聰 北京報道
7月14日,《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正式發布。在《意見》中,金融領域審判工作被明確列為重點關注范疇,同時金融專業審判人才被明確列為重點培養對象,顯(xian)示出(chu)金(jin)融(rong)審判(pan)在司法體(ti)系(xi)中的重(zhong)要性(xing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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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意見》強調(diao),人(ren)民(min)法(fa)院是(shi)國家的審判機關,承擔(dan)著懲罰犯罪、保護人(ren)民(min),定(ding)分止(zhi)爭、維護公正的重要職能。
《意見》共二十五條,圍繞總體(ti)(ti)要(yao)求、堅持和加強(qiang)黨對審判工(gong)作(zuo)的領導、以嚴(yan)格(ge)公正司(si)法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(ping)安全(quan)、加強(qiang)矛盾糾紛預防化解(jie)、深化司(si)法體(ti)(ti)制改(gai)革、加強(qiang)審判工(gong)作(zuo)支撐保障等(deng)6方面作出部署,旨在加強新時代審(shen)判工(gong)作,加快建(jian)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(hui)主義(yi)司法制(zhi)度。
在加強金融審判工作方面,《意見》第六條明確提出,要依法嚴懲操縱市場、內幕交易、非法集資、貸款詐騙、洗錢等金融領域違法犯罪行為,同時加強金融領域非法中介亂象的協同治理,以促進(jin)金融市場健康發(fa)展。
此外,《意見》還特別強調完善數字貨幣、移動支付、互聯網金融、跨境金融資產交易等新(xin)興領(ling)域的金融糾紛審理規則,并健全金融領(ling)域行政執(zhi)法與司(si)法審判的銜(xian)接機制。

《意見》第(di)二十四條對法(fa)院隊伍建設提(ti)出了明確要(yao)求,指出要(yao)加強專(zhuan)(zhuan)業化審判(pan)(pan)(pan)人才培(pei)養,健全法(fa)官(guan)職(zhi)業培(pei)訓體系。其中(zhong),金(jin)融專(zhuan)(zhuan)業審判(pan)(pan)(pan)人才與涉外、破產(chan)、知識產(chan)權、環(huan)境資源(yuan)等領(ling)域的專(zhuan)(zhuan)業審判(pan)(pan)(pan)人才一同被(bei)列(lie)為(wei)重點培(pei)養對象,顯示出金(jin)融審判(pan)(pan)(pan)在司法(fa)體系中(zhong)的重要(yao)性。


